一、產品介紹
以葫蘆島銀行認可的優質房產抵押作為主要擔保方式,為擁有經營實體的自然人辦理的、用于滿足其經營實體生產經營資金需求的人民幣貸款業務。
二、適用對象
個體工商戶及個人獨資企業。
三、準入條件
1.貸款對象是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貸款到期日實際年齡男不超過65周歲,女不超過60周歲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
2.貸款對象信譽及信用記錄良好;
3.截至貸款申請日近半年內,貸款對象人民銀行征信被其他金融機構以貸款審批名義查詢次數不超過6次(同一機構多次查詢算一次);
4.民間融資(指通過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P2P網貸公司等非金融機構獲得的利率水平高于銀行定價水平的融資)不超過融資總額的30%;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具有固定經營場所和較高經濟收入,經營狀況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要求經營實體需經營一年(含)以上且經營范圍不含房地產開發;
7.能夠提供證明其貸款合法用途的有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如購銷合同、合作協議、裝修合同、購銷發票等;
8.在我行開立借記卡結算賬戶,并授權貸款人可以從該賬戶中扣劃貸款本息;
9.葫蘆島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貸款額度
葫蘆島本埠支行、營口分行、鞍山分行單戶含關聯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含),沈陽分行貸款單戶含關聯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含)。
五、貸款期限
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六、貸款利率
最低優惠利率可至4%。
七、擔保方式
抵押、保證。